策略與管治
制定 AI 策略、採購考慮、管治組織、政策、培訓及內部責任。
先界定受影響流程與個人資料邊界,再指定責任人、按風險配置人工權限、測試完整系統,並在上線後保留可核對證據。
作者 Onyx Devs Lab · 發布 · 更新
香港私隱專員公署《模範框架》把建議分為四個營運範圍。
制定 AI 策略、採購考慮、管治組織、政策、培訓及內部責任。
評估潛在效益與傷害、進行風險分級,並定義何時由人員覆核、推翻或停止系統。
控制數據準備、模型定製、驗證、安全、部署、持續監察、事故及退役。
適時向員工、供應商、受影響人士及監管機構提供資料,以及提問、反饋和事故通報渠道。
政策只有在能夠改變系統與流程時才有實際作用。
記錄預定用途、個人資料、來源、保留期、存取、跨境流動及禁止用途。
分開建議、草擬、批准及執行;為每項高影響操作指定責任人和升級路徑。
保留測試案例、風險門檻、失敗、緩解、批准、版本、漂移訊號、事故及覆核日期。
列明使用者、目的、受影響人士、數據、系統、預期效益及錯誤後果。
按影響配置控制及人為監督,不把所有 AI 功能當成同一風險。
以真實案例測試數據、檢索、輸出、工具、權限、降級、通知及人工交接。
監察表現與事故,收集持份者意見,覆核重大變更,並保留決策記錄。
以下連結是本文採用的一手監管資料。本頁提供實施解讀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不是。這是以公開監管資料為依據的實施指南;機構仍應按自身情況取得法律、私隱、安全及行業專業意見。
不是。採購需要說清責任,但部署機構仍須管理自身用途、數據、流程、使用者及後果。
不足夠。人為監督需要配合風險,並具備資料、時機、升級路徑和真正介入權限。